顶点小说 > 科幻小说 > 迷案疑云 > 第六十一章 滇东往事

方婕乘半夜开往滇东的火车,半睡半醒的在车上混了几个小时,上午十点走出鎏龙县火车站。一名身着便服的警员,在出站口举着写有方婕名字的牌子。

    “你好,我是林城来的方婕。”方婕面带微笑走上前去。

    “你好!”警员收起牌子,向方婕伸出手。“我是鎏龙县警局刑侦队的何子明,姜队已经正式给我们发函请求协助,我们黄队特意让我过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你和黄队了!”方婕与何子明握了握手,上了何子明开来的警车。

    “何警官,我这次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呵,方婕,你的来意黄队已经交代。零九年办理鎏龙湖水库浮尸案和莫泰仁故意伤人案的警员,黄队已经让他们在队里等你。黄队这两天有事,就由我全程配合你工作,有什么需要,你尽管提!”何子明三十多岁,看着十分精明。

    “那就要麻烦何警官了!”

    “别客气,都是一家人!”

    到了鎏龙县警局,何子明把方婕带进早已准备好的办公室,两名中年警员见何子明陪方婕进来,点头跟何子明打了个招呼。

    “杨队,老马,这位是黔州省林城市局《林城警事》的主编方婕。方主编,这位是二中队副队长杨先华,警长马颂邦。当年的鎏龙湖水库浮尸案,就是派出所转到他们两位手上的。藤田派出所的杨所长,是杨队的堂兄。”何子明作了简单介绍。

    “二位警官好!叫我方婕就行了!”方婕对主编这个头衔很不适应。

    方婕与杨队和老马寒暄两句,马上进入正题。

    “杨队,当年鎏龙湖水库那名遇害女孩,身份一直没有查清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!当年我们向全省发了协查通报,可是没有找到符合死者特征的失踪儿童。死者尸体在殡仪馆放了三个月,一直没人认领。县殡仪馆条件有限,只能先将尸体火化。”杨队说话简单明了。

    “女孩的死因是……?”

    “被钝器猛击头部造成颅脑严重损伤,导致脑死亡。这是当时的尸检报告。”杨队拿出准备的材料。

    方婕粗略的看了一下,女孩的死因与林城那三起命案的受害者基本相符。遇害女孩的尸体是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早上被发现,但是死亡时间,却是十一月五日下午七点左右。

    “呃,这名女孩身上有什么遗物吗?”

    “死者身上没有任何遗物。当时发布认尸启示后,杨所长倒是接到一个匿名电话,来电者称,曾在农贸市场附近见过这名女孩。但是我和杨所长到农贸市场走访,却没有找到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知情者。”老马当年和杨所长在农贸市场附近转了几天,有几户商贩确曾见过这名女孩,但是没有看到他人与女孩接触。

    “匿名电话?大概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“电话是从农贸市场外面的一家烟酒店打出来的,但店老板没注意打电话的人是谁。我记得是在警方发现尸体一周左右,给杨所长打的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据我所知,遇害女孩双脚残疾,你们发现尸体时,她的双脚……”

    方婕话没说完,被老马抢白道:“她的双脚以一种很奇怪的角度扭曲到胸前,脚跟几乎顶到锁骨!法医认为,女孩受过严重的骨折伤,刚伤愈不久!而且那孩子极度营养不良,严重影响发育,导致无法准确检测骨龄。”

    杨队补充道:“结合尸体身上破旧的衣物,我们当时判断,那女孩很可能是乞丐。”

    “乞丐?”方婕很是诧异。

    “对,乞丐!发现女孩尸体的第二天,我们联合县里各个派出所,对全县展开排查,据群众反映,确实有人见过那名女孩在路边行乞。”

    “就她一个人吗?”方婕心头大震。

    “无法确定。女孩在鎏龙县街头出现的时间,前后只有一个来月,而且每天行乞的地点并不固定。根本没人注意,是什么人一早把女孩送到路边行乞;也没人看到女孩晚上是如何离开。零九年县里的天网工程还不健全,我们调查了所有的旅社和出租屋,都没有找到一丝线索。”杨队颇感无奈。

    “同期,鎏龙县街头没有发现其他行乞儿童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我们挨家挨户询问了闹市区的商铺、门店,除了这名女孩,没有发现其他的行乞儿童。”

    “那滇东同期发生过类似的水库浮尸案吗?”

    “前后半年,滇东只有渠敬一所公园的湖泊内发现一名女死者,是因为与男朋友吵架,一时想不开才跳湖自杀。女死者身上没有伤痕,尸检显示死因为溺亡,尸体身份也很快确定。”

    “呃,杨队,能给我几张女孩的照片吗?”鎏龙县警方传到林城的照片,放在姜华办公室,方婕没带在身上。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杨队打了个电话,很快有人把打印好的照片送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杨队,这名女孩每天行乞的地点都不固定,据你们了解,她大概在哪些地方出现行乞呢?”

    “呃,行乞地点我们都作了登记。”杨队从他准备的那叠材料里抽出一页纸。

    方婕仔细看了一遍,纸上的地名她并不熟悉,但是其中一处地点她刚经过——火车站站前商业街口。

    “感谢二位警官配合!耽误你们时间了!”方婕谢过杨队和马警官,何子明又把处理莫泰仁故意伤人案的警察找了过来。

    办案的丰警官和彭警官,带来了当年故意伤人案的卷宗。

    警方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晚上八点二十接到报案,有人在福兴宾馆门前施暴攻击路人。110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,群众已经控制住了施暴者——莫泰仁。被袭击的路人,当时已经昏迷。接警警员立即将伤者就近送到城关镇卫生所,经值班医生诊断,伤者左腿膝关节因外力导致骨折。

    有目击者亲眼看见伤者倒地后,被莫泰仁奋力跳跃踩踏其双脚膝部。情绪似乎有些失控,全然不顾围观群众的劝阻对昏迷伤者施暴。

    “两位警官,这份讯问笔录没有供词?”方婕虽然早就知道莫泰仁当时没有解释自己的行为,但没想到讯问笔录竟没有一句供词。

    “莫泰仁从被警方控制一直到入狱,没有说过一个字!我们是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,确定了嫌犯故意伤人的罪行,才决定零口供办案。当时,局里请专家对莫泰仁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,认为莫泰仁是在神志清楚意识清晰的状态下施暴攻击路人。所以提请法院,对莫泰仁进行严肃处理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”丰警官理出一份精神评估报告。

    方婕看了一遍,莫泰仁在施暴过程中,只针对伤者进行暴力攻击,对上前劝阻的群众却多次避让。显然,他的攻击目标明确,头脑十分清醒,并未伤及他人。

    令方婕感到无奈的是,多位目击证人目睹莫泰仁施暴攻击伤者,却没有一位证人,能说清这场暴力事件的起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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